进口化妆品标签备案按照国家质检总局《进出口预包装食品、化妆品标签检验规程(试行)》执行,办理时需提供的资料见附件1,资料与光盘附在报检单上。 牙膏、口腔及牙齿清洁剂、香皂等标签备案参照化妆品。 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 示例: 1、产品名称: 2、原产国或地区(中国香港、中国澳门、闽台)名: 3、在华依法注册代理商、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、地址。 可以不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: 4、净含量: 5、成分: 6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: 7、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备案文号(非特殊用途)或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(特殊用途): 必要时应注明满足保质期和*性要求的储存条件; 必要时应注明*警告和使用指南。 航岸线企业拥有一批由行业**组成的顾问团队及执行团队,凭借广泛的社会资源、畅通的服务渠道以及对相 关政策法规、相关批文申报流程的专业了解,已为国内外众多优秀企业成功申报相关批文手续、解决进出口清关疑 难问题、为企业产品量身打造进口专业性方案。在进口食品、化妆品、保健品、美容仪器类供应链服务方面处于国内良好水平。